专注医学考试30年。医学对口、单招一条龙服务。
全国
全国咨询热线:13011588588

切换城市

热销产品
联系我们

黑龙江医学对口升学考试网
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佐镇石家庄和平医专

Q Q:3907260

电话:13011588588

邮箱:admin@youweb.com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资讯 > 学校新闻

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

时间:2022-12-22 16:20:06 作者:小编 点击:

       近日,辽宁省教育厅印发《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》,今后上高职,除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招生,还有单独招生、综合评价招生、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招生。

  目前,辽宁有34所高职院校获得单独招生资格。而综合评价招生主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、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,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招生。对口升学考试招生,是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,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,由省招考办单独组织的对口升学考试招生。注册入学招生则是在考生申请后,由招生院校审核招生。